云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雲南社會主義學院學報
운남사회주의학원학보
JOURNAL OF THE SOCIALISM INSTITUTE OF YUNNAN
2013年
3期
172-172,173
,共2页
法律地位%民事权利能力%理论基础
法律地位%民事權利能力%理論基礎
법률지위%민사권리능력%이론기출
我国现行的民事法律对胎儿权利的保护并不充分,致使胎儿的权利在受到侵害时不能寻求法律的救济。从罗马法以来,保护胎儿的权益一直是民事立法的一项重要任务,在新生命体的保护上,我国的民事立法制度仍然存在很大的欠缺。因此文章试从各国立法与实践的角度上,阐述对胎儿保护的必要性和迫切性,以期我国能尽快建立合理全面的胎儿民事权利保护制度。
我國現行的民事法律對胎兒權利的保護併不充分,緻使胎兒的權利在受到侵害時不能尋求法律的救濟。從囉馬法以來,保護胎兒的權益一直是民事立法的一項重要任務,在新生命體的保護上,我國的民事立法製度仍然存在很大的欠缺。因此文章試從各國立法與實踐的角度上,闡述對胎兒保護的必要性和迫切性,以期我國能儘快建立閤理全麵的胎兒民事權利保護製度。
아국현행적민사법률대태인권리적보호병불충분,치사태인적권리재수도침해시불능심구법률적구제。종라마법이래,보호태인적권익일직시민사입법적일항중요임무,재신생명체적보호상,아국적민사입법제도잉연존재흔대적흠결。인차문장시종각국입법여실천적각도상,천술대태인보호적필요성화박절성,이기아국능진쾌건립합리전면적태인민사권리보호제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