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关学院学报
上海海關學院學報
상해해관학원학보
JOURNAL OF SHANGDAI CUSTOMS COLLELGE
2012年
2期
64-67
,共4页
代理%委托代理%报关代理%合理审查义务
代理%委託代理%報關代理%閤理審查義務
대리%위탁대리%보관대리%합리심사의무
《海关法》规定了报关企业在接受他人委托办理进出口货物申报时,有对委托人提供情况真实性进行合理审查的义务,但在实践中,不仅报关企业没有能力真正承担起这一责任,而且这一规定与民法的代理理论存在矛盾,实践中以相关条款进行处罚的可能性也很小,同时更可能导致进出口收发货人与报关企业间权利义务关系不清,甚至造成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责任意识的缺失,导致错漏报情况发生。而将报关企业的“合理审查真实性”义务改为对委托人提供单证材料承担“合理审查”义务,将较好地解决这一问题。
《海關法》規定瞭報關企業在接受他人委託辦理進齣口貨物申報時,有對委託人提供情況真實性進行閤理審查的義務,但在實踐中,不僅報關企業沒有能力真正承擔起這一責任,而且這一規定與民法的代理理論存在矛盾,實踐中以相關條款進行處罰的可能性也很小,同時更可能導緻進齣口收髮貨人與報關企業間權利義務關繫不清,甚至造成進齣口貨物收髮貨人責任意識的缺失,導緻錯漏報情況髮生。而將報關企業的“閤理審查真實性”義務改為對委託人提供單證材料承擔“閤理審查”義務,將較好地解決這一問題。
《해관법》규정료보관기업재접수타인위탁판리진출구화물신보시,유대위탁인제공정황진실성진행합리심사적의무,단재실천중,불부보관기업몰유능력진정승담기저일책임,이차저일규정여민법적대리이론존재모순,실천중이상관조관진행처벌적가능성야흔소,동시경가능도치진출구수발화인여보관기업간권리의무관계불청,심지조성진출구화물수발화인책임의식적결실,도치착루보정황발생。이장보관기업적“합리심사진실성”의무개위대위탁인제공단증재료승담“합리심사”의무,장교호지해결저일문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