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湖北民族學院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호북민족학원학보(철학사회과학판)
JOURNAL OF HUBEI INSTITUTE FOR NATIONALITIES(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2013年
3期
96-102
,共7页
律师伪证罪%正当性%刑事政策%实质解释%处罚范围
律師偽證罪%正噹性%刑事政策%實質解釋%處罰範圍
률사위증죄%정당성%형사정책%실질해석%처벌범위
《刑法》第306条将主要为律师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实施妨碍作证的行为独立规定为犯罪,并在其罪状上规定了更为严苛的行为要素和法定刑升格情节。这一立法存在正当性、必要性、合理性、操作性与实效性等方面的诸多问题。在罪刑法定原则的底线之下,我国司法可以通过刑事政策宽宥、实质解释限缩、严格刑事证明等思路,对其予以救济进而限制第306条处罚范围,但以上方法皆非解决问题的根本之道。第306条的终端解决路径在于立法重构,只有将306条和307条进行整合,并规定作为法律职业人的辩护律师,基于身份的违法和责任加重而应从重处罚,才能最终实现律师妨碍作证犯罪合理处罚的理性实践。
《刑法》第306條將主要為律師的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實施妨礙作證的行為獨立規定為犯罪,併在其罪狀上規定瞭更為嚴苛的行為要素和法定刑升格情節。這一立法存在正噹性、必要性、閤理性、操作性與實效性等方麵的諸多問題。在罪刑法定原則的底線之下,我國司法可以通過刑事政策寬宥、實質解釋限縮、嚴格刑事證明等思路,對其予以救濟進而限製第306條處罰範圍,但以上方法皆非解決問題的根本之道。第306條的終耑解決路徑在于立法重構,隻有將306條和307條進行整閤,併規定作為法律職業人的辯護律師,基于身份的違法和責任加重而應從重處罰,纔能最終實現律師妨礙作證犯罪閤理處罰的理性實踐。
《형법》제306조장주요위률사적변호인、소송대리인실시방애작증적행위독립규정위범죄,병재기죄상상규정료경위엄가적행위요소화법정형승격정절。저일입법존재정당성、필요성、합이성、조작성여실효성등방면적제다문제。재죄형법정원칙적저선지하,아국사법가이통과형사정책관유、실질해석한축、엄격형사증명등사로,대기여이구제진이한제제306조처벌범위,단이상방법개비해결문제적근본지도。제306조적종단해결로경재우입법중구,지유장306조화307조진행정합,병규정작위법률직업인적변호률사,기우신빈적위법화책임가중이응종중처벌,재능최종실현률사방애작증범죄합리처벌적이성실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