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与法律
科技與法律
과기여법률
SCIENCE TECHNOLOGY AND LAW
2013年
3期
54-56,74
,共4页
张旭%朱莹%胡晓珊%翟燕燕
張旭%硃瑩%鬍曉珊%翟燕燕
장욱%주형%호효산%적연연
专利%充分公开%举证责任
專利%充分公開%舉證責任
전리%충분공개%거증책임
在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审查指南》中没有对“充分公开”审查中的举证责任分配作出明确规定。将待证事实分类说应用于“充分公开”举证责任分配具有一定可行性。具体来说,在我国《专利法》第26条第3款的审查中可以根据待证事实属性的不同来分配举证责任。
在我國現行法律法規和《審查指南》中沒有對“充分公開”審查中的舉證責任分配作齣明確規定。將待證事實分類說應用于“充分公開”舉證責任分配具有一定可行性。具體來說,在我國《專利法》第26條第3款的審查中可以根據待證事實屬性的不同來分配舉證責任。
재아국현행법율법규화《심사지남》중몰유대“충분공개”심사중적거증책임분배작출명학규정。장대증사실분류설응용우“충분공개”거증책임분배구유일정가행성。구체래설,재아국《전리법》제26조제3관적심사중가이근거대증사실속성적불동래분배거증책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