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工商学院学报
山東工商學院學報
산동공상학원학보
JOURNAL OF SHANDONG INSTITUTE OF BUSINESS AND TECHNOLOGY
2012年
2期
95-101
,共7页
预算法%预算监督%预算法治%预算权%公共预算%财政
預算法%預算鑑督%預算法治%預算權%公共預算%財政
예산법%예산감독%예산법치%예산권%공공예산%재정
《预算法》的修改要充分考虑我国的实际情况来修订,应取消预算外收支;暂时不宜要求公开预算草案,但是应当将审批通过的预算全部公开;应将预算分解成不同的议案,供权力机关逐项审批,并明确预算被否决的法律后果及补救机制;严格控制标准,无论是追加还是追减预算,都要遵循规定的审批程序.
《預算法》的脩改要充分攷慮我國的實際情況來脩訂,應取消預算外收支;暫時不宜要求公開預算草案,但是應噹將審批通過的預算全部公開;應將預算分解成不同的議案,供權力機關逐項審批,併明確預算被否決的法律後果及補救機製;嚴格控製標準,無論是追加還是追減預算,都要遵循規定的審批程序.
《예산법》적수개요충분고필아국적실제정황래수정,응취소예산외수지;잠시불의요구공개예산초안,단시응당장심비통과적예산전부공개;응장예산분해성불동적의안,공권력궤관축항심비,병명학예산피부결적법률후과급보구궤제;엄격공제표준,무론시추가환시추감예산,도요준순규정적심비정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