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博览
法製博覽
법제박람
legality Vision
2012年
11期
66-67
,共2页
在先权利%权利正当原则%责任规则
在先權利%權利正噹原則%責任規則
재선권리%권리정당원칙%책임규칙
《商标法》第31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对于此条的理解尤其是在“先权利”的含义见解不一.本条中的在先权利宜理解为广义的权利,而非狭隘的知识产权上的权利甚至注册商标或未注册的驰名商标的权利.
《商標法》第31條規定“申請商標註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噹手段搶先註冊他人已經使用併有一定影響的商標”,對于此條的理解尤其是在“先權利”的含義見解不一.本條中的在先權利宜理解為廣義的權利,而非狹隘的知識產權上的權利甚至註冊商標或未註冊的馳名商標的權利.
《상표법》제31조규정“신청상표주책불득손해타인현유적재선권리,야불득이불정당수단창선주책타인이경사용병유일정영향적상표”,대우차조적리해우기시재“선권리”적함의견해불일.본조중적재선권리의리해위엄의적권리,이비협애적지식산권상적권리심지주책상표혹미주책적치명상표적권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