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13年
32期
50-51
,共2页
逮捕%羁押必要性%制度完善
逮捕%羈押必要性%製度完善
체포%기압필요성%제도완선
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是指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出现可能不需要继续羁押的事由时,检察机关依申请或主动启动,对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依法作出是否继续羁押的建议或决定.该制度作为新刑诉法修订的亮点之一,对保障人权,强化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改变以往“一捕到底、一押到底”的做法都有重要意义.
捕後羈押必要性審查製度,是指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後,齣現可能不需要繼續羈押的事由時,檢察機關依申請或主動啟動,對繼續羈押的必要性進行審查,依法作齣是否繼續羈押的建議或決定.該製度作為新刑訴法脩訂的亮點之一,對保障人權,彊化檢察機關的法律鑑督職能,改變以往“一捕到底、一押到底”的做法都有重要意義.
포후기압필요성심사제도,시지범죄혐의인피체포후,출현가능불수요계속기압적사유시,검찰궤관의신청혹주동계동,대계속기압적필요성진행심사,의법작출시부계속기압적건의혹결정.해제도작위신형소법수정적량점지일,대보장인권,강화검찰궤관적법률감독직능,개변이왕“일포도저、일압도저”적주법도유중요의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