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14年
10期
31-32
,共2页
明朝%《大明律》%婚姻法%婚姻制度
明朝%《大明律》%婚姻法%婚姻製度
명조%《대명률》%혼인법%혼인제도
明朝婚姻制度有较好的政治基础和经济基础.明朝的婚姻立法主要包括婚姻制度和继承制度两个方面.婚姻立法明确规定了婚姻缔结前的定婚、婚姻缔结的条件、婚姻缔结的限制和婚姻的解除等;继承制度表现为“兼祧继承”萌芽、奸生子继承权提高以及规定了赘婿继承权.明朝的婚姻制度,在保障人性最基本的需求、保护女性权利的保护和非婚生子女利益以及夫妻间忠诚义务等方面,对当代婚姻制度都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明朝婚姻製度有較好的政治基礎和經濟基礎.明朝的婚姻立法主要包括婚姻製度和繼承製度兩箇方麵.婚姻立法明確規定瞭婚姻締結前的定婚、婚姻締結的條件、婚姻締結的限製和婚姻的解除等;繼承製度錶現為“兼祧繼承”萌芽、姦生子繼承權提高以及規定瞭贅婿繼承權.明朝的婚姻製度,在保障人性最基本的需求、保護女性權利的保護和非婚生子女利益以及伕妻間忠誠義務等方麵,對噹代婚姻製度都具有重要的啟示意義.
명조혼인제도유교호적정치기출화경제기출.명조적혼인입법주요포괄혼인제도화계승제도량개방면.혼인입법명학규정료혼인체결전적정혼、혼인체결적조건、혼인체결적한제화혼인적해제등;계승제도표현위“겸조계승”맹아、간생자계승권제고이급규정료췌서계승권.명조적혼인제도,재보장인성최기본적수구、보호녀성권리적보호화비혼생자녀이익이급부처간충성의무등방면,대당대혼인제도도구유중요적계시의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