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田
金田
금전
2014年
3期
351-352
,共2页
法律局限性%救济%法治建设
法律跼限性%救濟%法治建設
법률국한성%구제%법치건설
在法治建设过程中,当我们依托法律来调整人的行为和社会关系时,也必须认识到法律自身的局限性.法律并不是完美的,从其自身来说具有内容的滞后性、具体运用的不确定性、形式的僵化性等诸多弱点,同时法律在调整范围上是有限的,在具体运行中也存在着一定的不规范性和成本压力.充分结合其他社会调控手段、完善法律解释、发挥自由裁量权的作用、强化运行环境的建设和相关人员素养的提高是解决这些问题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在法治建設過程中,噹我們依託法律來調整人的行為和社會關繫時,也必鬚認識到法律自身的跼限性.法律併不是完美的,從其自身來說具有內容的滯後性、具體運用的不確定性、形式的僵化性等諸多弱點,同時法律在調整範圍上是有限的,在具體運行中也存在著一定的不規範性和成本壓力.充分結閤其他社會調控手段、完善法律解釋、髮揮自由裁量權的作用、彊化運行環境的建設和相關人員素養的提高是解決這些問題的有效途徑和方法.
재법치건설과정중,당아문의탁법률래조정인적행위화사회관계시,야필수인식도법률자신적국한성.법률병불시완미적,종기자신래설구유내용적체후성、구체운용적불학정성、형식적강화성등제다약점,동시법률재조정범위상시유한적,재구체운행중야존재착일정적불규범성화성본압력.충분결합기타사회조공수단、완선법률해석、발휘자유재량권적작용、강화운행배경적건설화상관인원소양적제고시해결저사문제적유효도경화방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