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黑龍江省社會主義學院學報
흑룡강성사회주의학원학보
JOURNAL OF HEILONGJIANG INSTITUTE OF SOCIALISM
2014年
1期
15-15,21
,共2页
《决定》%农民%财产权利%改革措施%财产收益
《決定》%農民%財產權利%改革措施%財產收益
《결정》%농민%재산권리%개혁조시%재산수익
《决定》的新思想、新论断、新举措,科学回答和解决了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两个关键问题。在这个基础上强调“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使农民得到三个厚重的大礼包,让农民在市场上把过去虚拟的财产权利变现并有财产性的收益。
《決定》的新思想、新論斷、新舉措,科學迴答和解決瞭深化農村經濟體製改革的兩箇關鍵問題。在這箇基礎上彊調“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使農民得到三箇厚重的大禮包,讓農民在市場上把過去虛擬的財產權利變現併有財產性的收益。
《결정》적신사상、신론단、신거조,과학회답화해결료심화농촌경제체제개혁적량개관건문제。재저개기출상강조“부여농민경다재산권리”,사농민득도삼개후중적대례포,양농민재시장상파과거허의적재산권리변현병유재산성적수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