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医学
海南醫學
해남의학
HAINAN MEDICAL JOURNAL
2013年
10期
1465-1467
,共3页
矫形器%脊髓损伤%康复
矯形器%脊髓損傷%康複
교형기%척수손상%강복
目的 探讨膝踝足矫形器(KAFO)对完全性脊髓损伤患者的康复作用.方法 L1及以下脊髓损伤患者17 例,其中男性11 例,女性6 例;损伤节段:L1损伤9 例,L2损伤5 例,L3损伤3 例;年龄19~42 岁,平均34.7岁.在装配膝踝足矫形器前需进行多项康复治疗,包括肌肉力量、心肺功能、轮椅转移、日常活动能力(ADL)、膀胱训练等,装配矫形器后加强步态训练;分别于矫形器装配前及出院前进行限时的步行功能检查(包括6 min 步行评测和10 m步行时间评测)、步态分析及改良Barthel 指数(MBI)作为指标进行评定.结果 17 例患者在不使用矫形器的情况下均不能独立行走,矫形器装配及训练后10 m步行时间平均(76.35±32.45) s,6 min 步行距离平均为(67.48±24.35) m,平均步长37.9 cm.结论 步行矫形器配合系统的康复治疗对改善完全性脊髓损伤患者步行能力及日常活动能力效果理想.
目的 探討膝踝足矯形器(KAFO)對完全性脊髓損傷患者的康複作用.方法 L1及以下脊髓損傷患者17 例,其中男性11 例,女性6 例;損傷節段:L1損傷9 例,L2損傷5 例,L3損傷3 例;年齡19~42 歲,平均34.7歲.在裝配膝踝足矯形器前需進行多項康複治療,包括肌肉力量、心肺功能、輪椅轉移、日常活動能力(ADL)、膀胱訓練等,裝配矯形器後加彊步態訓練;分彆于矯形器裝配前及齣院前進行限時的步行功能檢查(包括6 min 步行評測和10 m步行時間評測)、步態分析及改良Barthel 指數(MBI)作為指標進行評定.結果 17 例患者在不使用矯形器的情況下均不能獨立行走,矯形器裝配及訓練後10 m步行時間平均(76.35±32.45) s,6 min 步行距離平均為(67.48±24.35) m,平均步長37.9 cm.結論 步行矯形器配閤繫統的康複治療對改善完全性脊髓損傷患者步行能力及日常活動能力效果理想.
목적 탐토슬과족교형기(KAFO)대완전성척수손상환자적강복작용.방법 L1급이하척수손상환자17 례,기중남성11 례,녀성6 례;손상절단:L1손상9 례,L2손상5 례,L3손상3 례;년령19~42 세,평균34.7세.재장배슬과족교형기전수진행다항강복치료,포괄기육역량、심폐공능、륜의전이、일상활동능력(ADL)、방광훈련등,장배교형기후가강보태훈련;분별우교형기장배전급출원전진행한시적보행공능검사(포괄6 min 보행평측화10 m보행시간평측)、보태분석급개량Barthel 지수(MBI)작위지표진행평정.결과 17 례환자재불사용교형기적정황하균불능독립행주,교형기장배급훈련후10 m보행시간평균(76.35±32.45) s,6 min 보행거리평균위(67.48±24.35) m,평균보장37.9 cm.결론 보행교형기배합계통적강복치료대개선완전성척수손상환자보행능력급일상활동능력효과이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