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研究
法治研究
법치연구
RESEARCH ON RULE OF LAW
2012年
12期
55-66
,共12页
见义勇为%无因管理%补偿%见义勇为受益人
見義勇為%無因管理%補償%見義勇為受益人
견의용위%무인관리%보상%견의용위수익인
在我国现行民事法中,调整见义勇为受益人与行为人之间法律关系的规则大概有《民法通则》第93条和第10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民通意见》)第142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15条和《侵权责任法》第23条等两类规则。前者以无因管理来统摄见义勇为引发的见义勇为受益人与行为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后者以《民法通则》第109条为基点,形成了专门调整见义勇为受益人与行为人的"规范体系"。对如何适用这两类规则解决见义勇为受益人与行为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司法实务做法不一;对这两类规则之间的关系,理论界看法也不一致。这两类规范的形成是继受国外不同立法模式的后果。
在我國現行民事法中,調整見義勇為受益人與行為人之間法律關繫的規則大概有《民法通則》第93條和第109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榦問題的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民通意見》)第142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榦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第15條和《侵權責任法》第23條等兩類規則。前者以無因管理來統攝見義勇為引髮的見義勇為受益人與行為人之間的法律關繫,後者以《民法通則》第109條為基點,形成瞭專門調整見義勇為受益人與行為人的"規範體繫"。對如何適用這兩類規則解決見義勇為受益人與行為人之間的法律關繫,司法實務做法不一;對這兩類規則之間的關繫,理論界看法也不一緻。這兩類規範的形成是繼受國外不同立法模式的後果。
재아국현행민사법중,조정견의용위수익인여행위인지간법률관계적규칙대개유《민법통칙》제93조화제109조、최고인민법원《관우관철집행〈민법통칙〉약간문제적의견(시행)》(이하간칭《민통의견》)제142조、최고인민법원《관우심리인신손해배상안건괄용법률약간문제적해석》(이하간칭《해석》)제15조화《침권책임법》제23조등량류규칙。전자이무인관리래통섭견의용위인발적견의용위수익인여행위인지간적법률관계,후자이《민법통칙》제109조위기점,형성료전문조정견의용위수익인여행위인적"규범체계"。대여하괄용저량류규칙해결견의용위수익인여행위인지간적법률관계,사법실무주법불일;대저량류규칙지간적관계,이론계간법야불일치。저량류규범적형성시계수국외불동입법모식적후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