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13年
4期
35-36
,共2页
刑事辩护%辩护人%制度
刑事辯護%辯護人%製度
형사변호%변호인%제도
虽然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对我国的辩护制度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但仍与国际标准存在一定的差距.在司法实践中,刑事辩护仍然遇到种种障碍.一旦刑事诉讼缺乏律师的积极参与,缺少制度上的保障,不仅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无法根本的保障,还影响我国法治目标的实现.因此,通过分析我国现行刑事辩护制度的存在的状况,针对所存在的一些缺陷,提出完善我国刑事辩护制度的构想.
雖然脩改後的刑事訴訟法,對我國的辯護製度進行瞭進一步的完善,但仍與國際標準存在一定的差距.在司法實踐中,刑事辯護仍然遇到種種障礙.一旦刑事訴訟缺乏律師的積極參與,缺少製度上的保障,不僅犯罪嫌疑人與被告人的閤法權益無法根本的保障,還影響我國法治目標的實現.因此,通過分析我國現行刑事辯護製度的存在的狀況,針對所存在的一些缺陷,提齣完善我國刑事辯護製度的構想.
수연수개후적형사소송법,대아국적변호제도진행료진일보적완선,단잉여국제표준존재일정적차거.재사법실천중,형사변호잉연우도충충장애.일단형사소송결핍률사적적겁삼여,결소제도상적보장,불부범죄혐의인여피고인적합법권익무법근본적보장,환영향아국법치목표적실현.인차,통과분석아국현행형사변호제도적존재적상황,침대소존재적일사결함,제출완선아국형사변호제도적구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