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学刊
黑河學刊
흑하학간
HEIHE JOURNAL
2013年
6期
65-69
,共5页
民国时期%对外贸易法制%条约贸易%法制近代化
民國時期%對外貿易法製%條約貿易%法製近代化
민국시기%대외무역법제%조약무역%법제근대화
鸦片战争后,中国的对外贸易在不平等条约的基础上运行着,中国的对外贸易掌控在西方国家的手中。在民国时期,虽然清朝与各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在对外贸易活动中仍然有效,但是中央政府为废除和修改不平等条约做出了很大的努力,同时也颁布了一系列对外贸易的法律法规,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对外贸易的发展,使对外贸易法制体系逐步完善,但当时的对外贸易法治仍存在着法律空白和漏洞,这就导致了法院在处理外贸纠纷时除了遵循国际条约和制定法外,也参照了判例、习惯和情理。
鴉片戰爭後,中國的對外貿易在不平等條約的基礎上運行著,中國的對外貿易掌控在西方國傢的手中。在民國時期,雖然清朝與各國籤訂的不平等條約在對外貿易活動中仍然有效,但是中央政府為廢除和脩改不平等條約做齣瞭很大的努力,同時也頒佈瞭一繫列對外貿易的法律法規,在一定程度上促進瞭對外貿易的髮展,使對外貿易法製體繫逐步完善,但噹時的對外貿易法治仍存在著法律空白和漏洞,這就導緻瞭法院在處理外貿糾紛時除瞭遵循國際條約和製定法外,也參照瞭判例、習慣和情理。
아편전쟁후,중국적대외무역재불평등조약적기출상운행착,중국적대외무역장공재서방국가적수중。재민국시기,수연청조여각국첨정적불평등조약재대외무역활동중잉연유효,단시중앙정부위폐제화수개불평등조약주출료흔대적노력,동시야반포료일계렬대외무역적법율법규,재일정정도상촉진료대외무역적발전,사대외무역법제체계축보완선,단당시적대외무역법치잉존재착법률공백화루동,저취도치료법원재처리외무규분시제료준순국제조약화제정법외,야삼조료판례、습관화정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