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师范学院学报
大慶師範學院學報
대경사범학원학보
JOURNAL OF DAQING NORMAL UNIVERSITY
2013年
1期
57-59
,共3页
刑事诉讼法%诉讼阶段%刑事和解
刑事訴訟法%訴訟階段%刑事和解
형사소송법%소송계단%형사화해
2012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较之以前,更加注重和强调被害人的主体地位,规定了和解适用的案件范围,公检法机关担任和解的主持人,刑事和解适用于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三个阶段,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终于使实践中早巳存在的刑事和解“有法可依”,有了“名分”.但与国外先进成熟的刑事和解制度相比,仍然存在缺陷,有待进一步完善.
2012年脩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較之以前,更加註重和彊調被害人的主體地位,規定瞭和解適用的案件範圍,公檢法機關擔任和解的主持人,刑事和解適用于偵查、審查起訴和審判三箇階段,這是一箇很大的進步,終于使實踐中早巳存在的刑事和解“有法可依”,有瞭“名分”.但與國外先進成熟的刑事和解製度相比,仍然存在缺陷,有待進一步完善.
2012년수정적《중화인민공화국형사소송법》교지이전,경가주중화강조피해인적주체지위,규정료화해괄용적안건범위,공검법궤관담임화해적주지인,형사화해괄용우정사、심사기소화심판삼개계단,저시일개흔대적진보,종우사실천중조사존재적형사화해“유법가의”,유료“명분”.단여국외선진성숙적형사화해제도상비,잉연존재결함,유대진일보완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