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13年
13期
248-249
,共2页
利益平衡%劳动法%主体博弈
利益平衡%勞動法%主體博弈
이익평형%노동법%주체박혁
本文整合了目前我国劳动法领域关于利益平衡的三种理论模式,分别是静态制度规制说,动态法律实施说以及主体博弈说.主体博弈说能够较好的处理前两种理论模式的不足,比较适合我国劳动法利益平衡的实现.然而我国目前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却造成主体之间不能够充分的博弈,需要进行制度优化.
本文整閤瞭目前我國勞動法領域關于利益平衡的三種理論模式,分彆是靜態製度規製說,動態法律實施說以及主體博弈說.主體博弈說能夠較好的處理前兩種理論模式的不足,比較適閤我國勞動法利益平衡的實現.然而我國目前勞動法的相關規定卻造成主體之間不能夠充分的博弈,需要進行製度優化.
본문정합료목전아국노동법영역관우이익평형적삼충이론모식,분별시정태제도규제설,동태법률실시설이급주체박혁설.주체박혁설능구교호적처리전량충이론모식적불족,비교괄합아국노동법이익평형적실현.연이아국목전노동법적상관규정각조성주체지간불능구충분적박혁,수요진행제도우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