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13年
6期
249-250
,共2页
企业%社会责任%集中财产权%分权
企業%社會責任%集中財產權%分權
기업%사회책임%집중재산권%분권
商法的分权理论和集权理论,给商法和民法的原有理论注入了新的活力.企业的社会责任是对社会的责任.集中财产权是企业社会责任产生的理论基础,分权理论是企业社会责任得以实现的保障.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对其所有的利益相关者所应承担的义务,各利益主体之间的权利是平等的,没有高低贵贱之分.
商法的分權理論和集權理論,給商法和民法的原有理論註入瞭新的活力.企業的社會責任是對社會的責任.集中財產權是企業社會責任產生的理論基礎,分權理論是企業社會責任得以實現的保障.企業社會責任是企業對其所有的利益相關者所應承擔的義務,各利益主體之間的權利是平等的,沒有高低貴賤之分.
상법적분권이론화집권이론,급상법화민법적원유이론주입료신적활력.기업적사회책임시대사회적책임.집중재산권시기업사회책임산생적이론기출,분권이론시기업사회책임득이실현적보장.기업사회책임시기업대기소유적이익상관자소응승담적의무,각이익주체지간적권리시평등적,몰유고저귀천지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