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12年
34期
134-135
,共2页
政府立法%部门利益%防范机制
政府立法%部門利益%防範機製
정부입법%부문이익%방범궤제
部门利益法制化现象的普遍存在成为破坏法治、侵害公共利益的毒瘤.科学的防范机制应坚持“科学发展观”对立法理念的统领;应推行立法方式的改革,构建合理的公众与政府部门利益的平衡机制;应健全政府立法协调机制,增强立法协调能力;应建立专业人员和科学的法律解释方法相结合的违法评价机制.
部門利益法製化現象的普遍存在成為破壞法治、侵害公共利益的毒瘤.科學的防範機製應堅持“科學髮展觀”對立法理唸的統領;應推行立法方式的改革,構建閤理的公衆與政府部門利益的平衡機製;應健全政府立法協調機製,增彊立法協調能力;應建立專業人員和科學的法律解釋方法相結閤的違法評價機製.
부문이익법제화현상적보편존재성위파배법치、침해공공이익적독류.과학적방범궤제응견지“과학발전관”대입법이념적통령;응추행입법방식적개혁,구건합리적공음여정부부문이익적평형궤제;응건전정부입법협조궤제,증강입법협조능력;응건립전업인원화과학적법률해석방법상결합적위법평개궤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