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与开放
改革與開放
개혁여개방
REFORM & OPENNING
2013年
12期
14-14
,共1页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明知
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明知
생산소수위렬산품죄%명지
我国刑法总则中的明知和分则中的明知含义不尽相同,因此检察人员对于“明知”的具体解释和适用在司法实务中难以把握。本文以一个个案为切入点从犯罪的主观方面、注意规定和刑事推定的适用三方面分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中的犯罪的主观方面的“明知”。
我國刑法總則中的明知和分則中的明知含義不儘相同,因此檢察人員對于“明知”的具體解釋和適用在司法實務中難以把握。本文以一箇箇案為切入點從犯罪的主觀方麵、註意規定和刑事推定的適用三方麵分析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中的犯罪的主觀方麵的“明知”。
아국형법총칙중적명지화분칙중적명지함의불진상동,인차검찰인원대우“명지”적구체해석화괄용재사법실무중난이파악。본문이일개개안위절입점종범죄적주관방면、주의규정화형사추정적괄용삼방면분석생산소수위렬산품죄중적범죄적주관방면적“명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