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13年
19期
141-143
,共3页
预防性自卫%先发制人的打击%国际法%自卫权标准
預防性自衛%先髮製人的打擊%國際法%自衛權標準
예방성자위%선발제인적타격%국제법%자위권표준
预防性自卫是指一国在受到武力攻击前所进行的先发制人的攻击,它与国际法上国家在“受到武力攻击时”才能进行自卫的规定是不相符的.但是核武器和恐怖主义等新情况的出现对“受到武力攻击时”才能进行自卫的理论提出了严重的挑战,预防性自卫在这种情况下却是合理的.因此,应该承认预防性自卫,同时为防止其被滥用,应该确立合法行使预防性自卫权的标准.
預防性自衛是指一國在受到武力攻擊前所進行的先髮製人的攻擊,它與國際法上國傢在“受到武力攻擊時”纔能進行自衛的規定是不相符的.但是覈武器和恐怖主義等新情況的齣現對“受到武力攻擊時”纔能進行自衛的理論提齣瞭嚴重的挑戰,預防性自衛在這種情況下卻是閤理的.因此,應該承認預防性自衛,同時為防止其被濫用,應該確立閤法行使預防性自衛權的標準.
예방성자위시지일국재수도무력공격전소진행적선발제인적공격,타여국제법상국가재“수도무력공격시”재능진행자위적규정시불상부적.단시핵무기화공포주의등신정황적출현대“수도무력공격시”재능진행자위적이론제출료엄중적도전,예방성자위재저충정황하각시합리적.인차,응해승인예방성자위,동시위방지기피람용,응해학립합법행사예방성자위권적표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