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甘肅政法學院學報
감숙정법학원학보
JOURNAL OF GANSU INSTITUTE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2014年
3期
108-115
,共8页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最密切联系原则%定位%限制
《涉外民事關繫法律適用法》%最密切聯繫原則%定位%限製
《섭외민사관계법률괄용법》%최밀절련계원칙%정위%한제
最密切联系原则是冲突法领域的一个重要法律选择规则,自其诞生之日起便因其自身灵活性的特点而在“扬”、“弃”之间徘徊.从目前的国际私法立法来看,国际社会已经普遍接受了该原则,只是在接受程度上有所不同.我国2010年颁布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在法律选择方法上一个较大的改变就是将最密切联系原则上升为法律选择的兜底原则,甚至是法律选择的指导性原则而使用.从这种立法定位来看,我国是以非常开放的态度来接受该原则的,但因该原则自身的不足,这种立法定位的转变使得对该原则的立法限制也同样上升到了一个重要的程度.
最密切聯繫原則是遲突法領域的一箇重要法律選擇規則,自其誕生之日起便因其自身靈活性的特點而在“颺”、“棄”之間徘佪.從目前的國際私法立法來看,國際社會已經普遍接受瞭該原則,隻是在接受程度上有所不同.我國2010年頒佈的《涉外民事關繫法律適用法》在法律選擇方法上一箇較大的改變就是將最密切聯繫原則上升為法律選擇的兜底原則,甚至是法律選擇的指導性原則而使用.從這種立法定位來看,我國是以非常開放的態度來接受該原則的,但因該原則自身的不足,這種立法定位的轉變使得對該原則的立法限製也同樣上升到瞭一箇重要的程度.
최밀절련계원칙시충돌법영역적일개중요법률선택규칙,자기탄생지일기편인기자신령활성적특점이재“양”、“기”지간배회.종목전적국제사법입법래간,국제사회이경보편접수료해원칙,지시재접수정도상유소불동.아국2010년반포적《섭외민사관계법률괄용법》재법률선택방법상일개교대적개변취시장최밀절련계원칙상승위법률선택적두저원칙,심지시법률선택적지도성원칙이사용.종저충입법정위래간,아국시이비상개방적태도래접수해원칙적,단인해원칙자신적불족,저충입법정위적전변사득대해원칙적입법한제야동양상승도료일개중요적정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