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会科学
北京社會科學
북경사회과학
SOCIAL SCIENCE OF BEIJING
2014年
3期
12-19
,共8页
土地换保障%权益协调机制%域%法%三分法
土地換保障%權益協調機製%域%法%三分法
토지환보장%권익협조궤제%역%법%삼분법
城镇化进程中“土地换保障”作为一种权益协调机制得以产生,但其自身却存在诸多制度缺陷和权益冲突.作者借助“域”和“法”的三分法对“土地换保障”权益协调机制建设进行了探索,研究发现任何强制性的“土地换保障”都是不合法和不合理的,相关权益协调机制建设应明确“公域”“私域”与“第三域”的利益边界和行动规则,从价值补偿、争议协调和路径优化三方面入手推进城乡统筹发展.
城鎮化進程中“土地換保障”作為一種權益協調機製得以產生,但其自身卻存在諸多製度缺陷和權益遲突.作者藉助“域”和“法”的三分法對“土地換保障”權益協調機製建設進行瞭探索,研究髮現任何彊製性的“土地換保障”都是不閤法和不閤理的,相關權益協調機製建設應明確“公域”“私域”與“第三域”的利益邊界和行動規則,從價值補償、爭議協調和路徑優化三方麵入手推進城鄉統籌髮展.
성진화진정중“토지환보장”작위일충권익협조궤제득이산생,단기자신각존재제다제도결함화권익충돌.작자차조“역”화“법”적삼분법대“토지환보장”권익협조궤제건설진행료탐색,연구발현임하강제성적“토지환보장”도시불합법화불합리적,상관권익협조궤제건설응명학“공역”“사역”여“제삼역”적이익변계화행동규칙,종개치보상、쟁의협조화로경우화삼방면입수추진성향통주발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