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交流
學術交流
학술교류
ACADEMIC EXCHANGE
2014年
6期
73-77
,共5页
公司设立无效%慎重适用%瑕疵弥补
公司設立無效%慎重適用%瑕疵瀰補
공사설립무효%신중괄용%하자미보
公司设立无效制度应该有其明确的法律界定。公司设立无效制度因其具有独特的制度价值,并须在公司法律规范中予以单独规定。在公司设立无效制度的诉讼程序中,司法机关应该秉持慎重适用的司法态度,并且将瑕疵弥补作为前置条件和重要的制度支持。公司设立无效制度的司法适用必须具备严格的法定条件,防止制度的滥用和相关权利人利益的损失。同时,我国公司法律规范应该明确该制度适用的适格主体,并且在利益衡量的基础上严格限定公司设立无效诉讼提起的条件。
公司設立無效製度應該有其明確的法律界定。公司設立無效製度因其具有獨特的製度價值,併鬚在公司法律規範中予以單獨規定。在公司設立無效製度的訴訟程序中,司法機關應該秉持慎重適用的司法態度,併且將瑕疵瀰補作為前置條件和重要的製度支持。公司設立無效製度的司法適用必鬚具備嚴格的法定條件,防止製度的濫用和相關權利人利益的損失。同時,我國公司法律規範應該明確該製度適用的適格主體,併且在利益衡量的基礎上嚴格限定公司設立無效訴訟提起的條件。
공사설립무효제도응해유기명학적법률계정。공사설립무효제도인기구유독특적제도개치,병수재공사법률규범중여이단독규정。재공사설립무효제도적소송정서중,사법궤관응해병지신중괄용적사법태도,병차장하자미보작위전치조건화중요적제도지지。공사설립무효제도적사법괄용필수구비엄격적법정조건,방지제도적람용화상관권리인이익적손실。동시,아국공사법률규범응해명학해제도괄용적괄격주체,병차재이익형량적기출상엄격한정공사설립무효소송제기적조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