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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7期
96-99
,共4页
作品孤本%责任承担%风险防范
作品孤本%責任承擔%風險防範
작품고본%책임승담%풍험방범
司法实践对于出版者丢失作品孤本的侵权性质有两种不同认定:侵犯物权;侵犯物权和著作权.产生争议的根源在于对作品孤本意义的不同理解,作品孤本不仅是物权的客体,同时又是著作权得以行使的前提,因此丢失作品孤本不仅应赔偿作品载体的财产价值,还应赔偿因著作权无法行使所造成的损失.对此,出版者应从合同约定和强化保管责任两个方面防范责任风险.
司法實踐對于齣版者丟失作品孤本的侵權性質有兩種不同認定:侵犯物權;侵犯物權和著作權.產生爭議的根源在于對作品孤本意義的不同理解,作品孤本不僅是物權的客體,同時又是著作權得以行使的前提,因此丟失作品孤本不僅應賠償作品載體的財產價值,還應賠償因著作權無法行使所造成的損失.對此,齣版者應從閤同約定和彊化保管責任兩箇方麵防範責任風險.
사법실천대우출판자주실작품고본적침권성질유량충불동인정:침범물권;침범물권화저작권.산생쟁의적근원재우대작품고본의의적불동리해,작품고본불부시물권적객체,동시우시저작권득이행사적전제,인차주실작품고본불부응배상작품재체적재산개치,환응배상인저작권무법행사소조성적손실.대차,출판자응종합동약정화강화보관책임량개방면방범책임풍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