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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지식경제
ZHISHI JINGJI E QIYE
2014年
12期
41-42
,共2页
产品缺陷认定%强制性标准%产品责任
產品缺陷認定%彊製性標準%產品責任
산품결함인정%강제성표준%산품책임
在产品质量纠纷中,大部分审判员固守文义解释方法解读《产品质量法》第46条,而其他审判员则基于公平正义观,通过突破文义解释的逻辑障碍解读第46条以加强保护受害人.两种不同的解释方法致使产品责任纠纷中出现类案不同判的极端现象,削弱了法的规范作用.通过对两种解释方法的利弊、强制性标准及国外立法经验和国内理论研究的评析,在结合我国法律环境的基础上,认为上述两种解释方法均不可取,应该运用基本原则填补第46条的缺陷,以有效克服两种解释方法的弊端,同时加强对受害人的保护.
在產品質量糾紛中,大部分審判員固守文義解釋方法解讀《產品質量法》第46條,而其他審判員則基于公平正義觀,通過突破文義解釋的邏輯障礙解讀第46條以加彊保護受害人.兩種不同的解釋方法緻使產品責任糾紛中齣現類案不同判的極耑現象,削弱瞭法的規範作用.通過對兩種解釋方法的利弊、彊製性標準及國外立法經驗和國內理論研究的評析,在結閤我國法律環境的基礎上,認為上述兩種解釋方法均不可取,應該運用基本原則填補第46條的缺陷,以有效剋服兩種解釋方法的弊耑,同時加彊對受害人的保護.
재산품질량규분중,대부분심판원고수문의해석방법해독《산품질량법》제46조,이기타심판원칙기우공평정의관,통과돌파문의해석적라집장애해독제46조이가강보호수해인.량충불동적해석방법치사산품책임규분중출현류안불동판적겁단현상,삭약료법적규범작용.통과대량충해석방법적리폐、강제성표준급국외입법경험화국내이론연구적평석,재결합아국법률배경적기출상,인위상술량충해석방법균불가취,응해운용기본원칙전보제46조적결함,이유효극복량충해석방법적폐단,동시가강대수해인적보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