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宗
捲宗
권종
JUANZONG
2014年
6期
440-440
,共1页
网络司法拍卖%司法拍卖
網絡司法拍賣%司法拍賣
망락사법박매%사법박매
2012年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第244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该条无疑强调了法院有拍卖的自主权,为司法拍卖的未来指明了方向。
2012年脩訂的《民事訴訟法》第244條規定:“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釦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噹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該條無疑彊調瞭法院有拍賣的自主權,為司法拍賣的未來指明瞭方嚮。
2012년수정적《민사소송법》제244조규정:“피집행인미안집행통지리행법률문서학정적의무,인민법원유권사봉、구압、동결、박매、변매피집행인응당리행의무부분적재산。”해조무의강조료법원유박매적자주권,위사법박매적미래지명료방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