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14年
18期
251-252
,共2页
民事调解%诉前调解%审前调解%边审边调
民事調解%訴前調解%審前調解%邊審邊調
민사조해%소전조해%심전조해%변심변조
现在学者一般从权力配置的视角对民事调解进行模式划分,并提炼出.“权力独享型民事诉讼调解”、“权力共享型民事诉讼调解”和“权力分享型民事诉讼调解”.而本文则以法院的民事调解可能发生在诉讼过程的不同阶段而表现出不同的特点为依据,认为从法院诉讼程序出发,可以将发生在不同诉讼阶段的调解划分为诉前调解、审前调解、审判后判决前调解和边审边调四种模式.这四种模式各有优势和不足,并且在实务中也显露出其中一些模式的局限性.根据社会环境的大变化,同时参考国外有关民事调解的经验,本文认为现在学者普遍推荐的诉前调解有其可行之处.同时为了避免实务工作无法可依,在立法上对调解制度进行规范已经是势在必行.
現在學者一般從權力配置的視角對民事調解進行模式劃分,併提煉齣.“權力獨享型民事訴訟調解”、“權力共享型民事訴訟調解”和“權力分享型民事訴訟調解”.而本文則以法院的民事調解可能髮生在訴訟過程的不同階段而錶現齣不同的特點為依據,認為從法院訴訟程序齣髮,可以將髮生在不同訴訟階段的調解劃分為訴前調解、審前調解、審判後判決前調解和邊審邊調四種模式.這四種模式各有優勢和不足,併且在實務中也顯露齣其中一些模式的跼限性.根據社會環境的大變化,同時參攷國外有關民事調解的經驗,本文認為現在學者普遍推薦的訴前調解有其可行之處.同時為瞭避免實務工作無法可依,在立法上對調解製度進行規範已經是勢在必行.
현재학자일반종권력배치적시각대민사조해진행모식화분,병제련출.“권력독향형민사소송조해”、“권력공향형민사소송조해”화“권력분향형민사소송조해”.이본문칙이법원적민사조해가능발생재소송과정적불동계단이표현출불동적특점위의거,인위종법원소송정서출발,가이장발생재불동소송계단적조해화분위소전조해、심전조해、심판후판결전조해화변심변조사충모식.저사충모식각유우세화불족,병차재실무중야현로출기중일사모식적국한성.근거사회배경적대변화,동시삼고국외유관민사조해적경험,본문인위현재학자보편추천적소전조해유기가행지처.동시위료피면실무공작무법가의,재입법상대조해제도진행규범이경시세재필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