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貴州警官職業學院學報
귀주경관직업학원학보
JOURNAL OF GUIZHOU POLICE OFFICER VOCATIONAL COLLEGE
2014年
4期
117-124
,共8页
可辩驳%可辩驳思维%法律方法%法治思维%法治方式
可辯駁%可辯駁思維%法律方法%法治思維%法治方式
가변박%가변박사유%법률방법%법치사유%법치방식
法律中的可辩驳思维,是不同于演绎性思维、归纳性思维与类比性思维的新型思维方式,是具有规则性、主体间性的对话、交流、辩论与反驳的思维过程.可辩驳性是法律知识逻辑结构的本质属性,法律中的可辩驳思维在根本上是以法律的可辩驳性为基本前提的.可辩驳思维对“法治可能性”的证成,在微观、中观和宏观上均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法律中的可辩驳思维在本质上并不必然导致法治的不可能性,相反在合理把握的基础上,可辩驳思维一定程度上能提升法治的可能性.
法律中的可辯駁思維,是不同于縯繹性思維、歸納性思維與類比性思維的新型思維方式,是具有規則性、主體間性的對話、交流、辯論與反駁的思維過程.可辯駁性是法律知識邏輯結構的本質屬性,法律中的可辯駁思維在根本上是以法律的可辯駁性為基本前提的.可辯駁思維對“法治可能性”的證成,在微觀、中觀和宏觀上均具有重要的理論意義和實踐價值.法律中的可辯駁思維在本質上併不必然導緻法治的不可能性,相反在閤理把握的基礎上,可辯駁思維一定程度上能提升法治的可能性.
법률중적가변박사유,시불동우연역성사유、귀납성사유여류비성사유적신형사유방식,시구유규칙성、주체간성적대화、교류、변론여반박적사유과정.가변박성시법률지식라집결구적본질속성,법률중적가변박사유재근본상시이법률적가변박성위기본전제적.가변박사유대“법치가능성”적증성,재미관、중관화굉관상균구유중요적이론의의화실천개치.법률중적가변박사유재본질상병불필연도치법치적불가능성,상반재합리파악적기출상,가변박사유일정정도상능제승법치적가능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