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法学
現代法學
현대법학
MODERN LAW SCIENCE
2014年
4期
121-130
,共10页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规则的实效性%预防性规则
非法證據排除規則%規則的實效性%預防性規則
비법증거배제규칙%규칙적실효성%예방성규칙
2012年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正式确立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但是,从司法解释上升为立法规范并不能自动解决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实效性问题.而且,通过分析2013年做出的有关非法证据排除请求的判决书,我们发现,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往往将非法证据排除与供述的真实性问题捆绑在一起,不愿意仅仅因为取证手段违法而排除证据.导致这一现状的原因至少有两点:在司法体制方面,法院因缺乏独立性而无力承担督导侦查违法的重任;在立法方面,立法用语的弹性以及回溯性证明的难度,致使排除规则过分依赖法院的自由裁量.因此,为了保证排除规则的实效性,我们建议通过以下技术化改造,增强排除规则适用的确定性:将直接面向事实的事后制裁规则转变为一种面向程序的事前预防规则.
2012年脩正後的《刑事訴訟法》正式確立瞭非法證據排除規則.但是,從司法解釋上升為立法規範併不能自動解決非法證據排除規則的實效性問題.而且,通過分析2013年做齣的有關非法證據排除請求的判決書,我們髮現,在司法實踐中,法院往往將非法證據排除與供述的真實性問題捆綁在一起,不願意僅僅因為取證手段違法而排除證據.導緻這一現狀的原因至少有兩點:在司法體製方麵,法院因缺乏獨立性而無力承擔督導偵查違法的重任;在立法方麵,立法用語的彈性以及迴溯性證明的難度,緻使排除規則過分依賴法院的自由裁量.因此,為瞭保證排除規則的實效性,我們建議通過以下技術化改造,增彊排除規則適用的確定性:將直接麵嚮事實的事後製裁規則轉變為一種麵嚮程序的事前預防規則.
2012년수정후적《형사소송법》정식학립료비법증거배제규칙.단시,종사법해석상승위입법규범병불능자동해결비법증거배제규칙적실효성문제.이차,통과분석2013년주출적유관비법증거배제청구적판결서,아문발현,재사법실천중,법원왕왕장비법증거배제여공술적진실성문제곤방재일기,불원의부부인위취증수단위법이배제증거.도치저일현상적원인지소유량점:재사법체제방면,법원인결핍독립성이무력승담독도정사위법적중임;재입법방면,입법용어적탄성이급회소성증명적난도,치사배제규칙과분의뢰법원적자유재량.인차,위료보증배제규칙적실효성,아문건의통과이하기술화개조,증강배제규칙괄용적학정성:장직접면향사실적사후제재규칙전변위일충면향정서적사전예방규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