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14年
24期
56-57
,共2页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法律保护
民間文學藝術作品%著作權%法律保護
민간문학예술작품%저작권%법률보호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是我国珍贵的文化遗产,对其提供法律保护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以白秀娥诉国家邮政局、邮票印制局案例为例,通过分析我国现行法律对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保护现状,结合国外法律对于其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保护方式,包括:非洲国家、英国、澳大利亚的实践做法,得出完善我国保护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法律建议:确定权利主体,区分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和用民间文学艺术形式创作的作品,规范民间文学艺术作品邻接权人的权利义务.
民間文學藝術作品是我國珍貴的文化遺產,對其提供法律保護具有重要的意義.本文以白秀娥訴國傢郵政跼、郵票印製跼案例為例,通過分析我國現行法律對于民間文學藝術作品的保護現狀,結閤國外法律對于其民間文學藝術作品的保護方式,包括:非洲國傢、英國、澳大利亞的實踐做法,得齣完善我國保護民間文學藝術作品的法律建議:確定權利主體,區分民間文學藝術作品和用民間文學藝術形式創作的作品,規範民間文學藝術作品鄰接權人的權利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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