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甘肅政法學院學報
감숙정법학원학보
JOURNAL OF GANSU INSTITUTE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2014年
4期
119-126
,共8页
低碳%电力法%制度建构
低碳%電力法%製度建構
저탄%전역법%제도건구
我国1996年实施的《电力法》是垂直一体化行政管理模式的产物,可定位为一部“行政管理法”,其立法定位、价值理念及内容体系与低碳经济时代要求严重脱节,已经成为电力工业可持续发展的法律障碍,亟需修订.《电力法》需要建构“高碳”能源碳税、碳排放权交易、可再生能源补贴、低碳能源电价、低碳标准与认证、低碳技术创新等制度,以期实现电力工业的低碳转型和可持续发展.
我國1996年實施的《電力法》是垂直一體化行政管理模式的產物,可定位為一部“行政管理法”,其立法定位、價值理唸及內容體繫與低碳經濟時代要求嚴重脫節,已經成為電力工業可持續髮展的法律障礙,亟需脩訂.《電力法》需要建構“高碳”能源碳稅、碳排放權交易、可再生能源補貼、低碳能源電價、低碳標準與認證、低碳技術創新等製度,以期實現電力工業的低碳轉型和可持續髮展.
아국1996년실시적《전역법》시수직일체화행정관리모식적산물,가정위위일부“행정관리법”,기입법정위、개치이념급내용체계여저탄경제시대요구엄중탈절,이경성위전력공업가지속발전적법률장애,극수수정.《전역법》수요건구“고탄”능원탄세、탄배방권교역、가재생능원보첩、저탄능원전개、저탄표준여인증、저탄기술창신등제도,이기실현전력공업적저탄전형화가지속발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