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上海青年管理榦部學院學報
상해청년관리간부학원학보
JOURNAL OF SHANGHAI COLLEGE FOR YOUTH ADMINISTRATORS
2014年
3期
42-44
,共3页
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幼女%性侵
相對負刑事責任年齡%幼女%性侵
상대부형사책임년령%유녀%성침
2013年《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第27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关系,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该条文值得商榷。首先这种双向保护是不合理的;其次不论什么主体,只要与幼女发生关系,其结果都是严重的;再次,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人可以成为奸淫幼女的主体;最后,该条有违法不科学之处。
2013年《關于依法懲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見》第27條規定“已滿十四週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偶爾與幼女髮生性關繫,情節輕微、未造成嚴重後果的,不認為是犯罪。”該條文值得商榷。首先這種雙嚮保護是不閤理的;其次不論什麽主體,隻要與幼女髮生關繫,其結果都是嚴重的;再次,相對負刑事責任年齡人可以成為姦淫幼女的主體;最後,該條有違法不科學之處。
2013년《관우의법징치성침해미성년인범죄적의견》제27조규정“이만십사주세불만십륙주세적인우이여유녀발생성관계,정절경미、미조성엄중후과적,불인위시범죄。”해조문치득상각。수선저충쌍향보호시불합리적;기차불론십요주체,지요여유녀발생관계,기결과도시엄중적;재차,상대부형사책임년령인가이성위간음유녀적주체;최후,해조유위법불과학지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