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黑龍江省政法管理榦部學院學報
흑룡강성정법관리간부학원학보
JOURNAL OF HEILONGJIANG ADMINISTRATIVE CADRE INSTITUTE OF POLITICS AND LAW
2014年
3期
151-152
,共2页
未成年学生%校园伤害事故%法律关系
未成年學生%校園傷害事故%法律關繫
미성년학생%교완상해사고%법률관계
明确学校与未成年学生之间的关系是解决未成年学生校园伤害事故责任承担问题差异化处理这一问题的关键所在.目前在理论界主要存在四种观点:监护说、合同关系说、教育行政关系说、教育管理保护关系说.其中,监护说缺少法律依据,因此难以立足.合同关系说忽略了学校公益性质和教育事业的本质,因而未能揭示学生与学校之间的本质关系.
明確學校與未成年學生之間的關繫是解決未成年學生校園傷害事故責任承擔問題差異化處理這一問題的關鍵所在.目前在理論界主要存在四種觀點:鑑護說、閤同關繫說、教育行政關繫說、教育管理保護關繫說.其中,鑑護說缺少法律依據,因此難以立足.閤同關繫說忽略瞭學校公益性質和教育事業的本質,因而未能揭示學生與學校之間的本質關繫.
명학학교여미성년학생지간적관계시해결미성년학생교완상해사고책임승담문제차이화처리저일문제적관건소재.목전재이론계주요존재사충관점:감호설、합동관계설、교육행정관계설、교육관리보호관계설.기중,감호설결소법률의거,인차난이립족.합동관계설홀략료학교공익성질화교육사업적본질,인이미능게시학생여학교지간적본질관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