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导刊
理論導刊
이론도간
JOURNAL OF SOCIALIST THEORY GUIDE
2014年
10期
37-40
,共4页
宪法原则%公共财产%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公共职能
憲法原則%公共財產%國有財產%集體財產%公共職能
헌법원칙%공공재산%국유재산%집체재산%공공직능
“公共财产”是我国宪法在确立基本经济制度时的核心概念.基于对新中国财产制宪的历史考察,我国宪法中的“公共财产”概念注重表达的是财产的公共服务功能,而并非财产的权利归属.因而“公共财产”是指国有和集体财产中的服务于公共利益的部分,而并非国有和集体财产的全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所经营管理的财产,不应纳入公共财产的范围并享有优先保护的地位.
“公共財產”是我國憲法在確立基本經濟製度時的覈心概唸.基于對新中國財產製憲的歷史攷察,我國憲法中的“公共財產”概唸註重錶達的是財產的公共服務功能,而併非財產的權利歸屬.因而“公共財產”是指國有和集體財產中的服務于公共利益的部分,而併非國有和集體財產的全部.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國有企業和集體企業所經營管理的財產,不應納入公共財產的範圍併享有優先保護的地位.
“공공재산”시아국헌법재학립기본경제제도시적핵심개념.기우대신중국재산제헌적역사고찰,아국헌법중적“공공재산”개념주중표체적시재산적공공복무공능,이병비재산적권리귀속.인이“공공재산”시지국유화집체재산중적복무우공공이익적부분,이병비국유화집체재산적전부.재시장경제조건하,국유기업화집체기업소경영관리적재산,불응납입공공재산적범위병향유우선보호적지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