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中國人民大學學報
중국인민대학학보
Journal of the 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
2014年
5期
117-126
,共10页
汉晋法律%繁杂%清约%都总事类%文简辞约
漢晉法律%繁雜%清約%都總事類%文簡辭約
한진법률%번잡%청약%도총사류%문간사약
“繁”、“杂”是汉律存在的两个主要问题,变“杂”为“清”是“化繁为约”的前提条件.汉人改律,重视后者,忽略前者,导致历年无成.曹魏时期,分类学在学术领域高度发展,受其影响,曹魏修律以“都总事类”为原则,基本解决了“杂而不清”的问题.西晋时期,追求简约成为学术界的普遍风尚,受玄学“得意废言”、“辞约旨达”的影响,西晋修律重在压缩律条字数,基本解决了“繁而不约”的问题.经过数百年的探索和实践,汉晋法律终于完成了从“繁杂”到“清约”的蜕变,中国古代法律的体例最终得以确立.
“繁”、“雜”是漢律存在的兩箇主要問題,變“雜”為“清”是“化繁為約”的前提條件.漢人改律,重視後者,忽略前者,導緻歷年無成.曹魏時期,分類學在學術領域高度髮展,受其影響,曹魏脩律以“都總事類”為原則,基本解決瞭“雜而不清”的問題.西晉時期,追求簡約成為學術界的普遍風尚,受玄學“得意廢言”、“辭約旨達”的影響,西晉脩律重在壓縮律條字數,基本解決瞭“繁而不約”的問題.經過數百年的探索和實踐,漢晉法律終于完成瞭從“繁雜”到“清約”的蛻變,中國古代法律的體例最終得以確立.
“번”、“잡”시한률존재적량개주요문제,변“잡”위“청”시“화번위약”적전제조건.한인개률,중시후자,홀략전자,도치력년무성.조위시기,분류학재학술영역고도발전,수기영향,조위수률이“도총사류”위원칙,기본해결료“잡이불청”적문제.서진시기,추구간약성위학술계적보편풍상,수현학“득의폐언”、“사약지체”적영향,서진수률중재압축률조자수,기본해결료“번이불약”적문제.경과수백년적탐색화실천,한진법률종우완성료종“번잡”도“청약”적세변,중국고대법률적체례최종득이학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