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華東政法大學學報
화동정법대학학보
Journal of the East 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s & Law
2014年
6期
30-41
,共12页
任意性规范%合同解除%国家保护义务%合宪性解释
任意性規範%閤同解除%國傢保護義務%閤憲性解釋
임의성규범%합동해제%국가보호의무%합헌성해석
民法以任意性规范居多,它虽然契合了私法自治的需要,但却容易导致对基本权利的保护不足。因此,法官在适用任意性规范时,需要多从保护不足的角度出发,对任意性规范进行合宪性解释,对保护不足的漏洞予以填补。当然,合宪性解释方法的运用不能无视私法自治原则的功能和意义,因此只有当私法自治到了名存实亡的边缘,才应有合宪性解释方法的适用。
民法以任意性規範居多,它雖然契閤瞭私法自治的需要,但卻容易導緻對基本權利的保護不足。因此,法官在適用任意性規範時,需要多從保護不足的角度齣髮,對任意性規範進行閤憲性解釋,對保護不足的漏洞予以填補。噹然,閤憲性解釋方法的運用不能無視私法自治原則的功能和意義,因此隻有噹私法自治到瞭名存實亡的邊緣,纔應有閤憲性解釋方法的適用。
민법이임의성규범거다,타수연계합료사법자치적수요,단각용역도치대기본권리적보호불족。인차,법관재괄용임의성규범시,수요다종보호불족적각도출발,대임의성규범진행합헌성해석,대보호불족적루동여이전보。당연,합헌성해석방법적운용불능무시사법자치원칙적공능화의의,인차지유당사법자치도료명존실망적변연,재응유합헌성해석방법적괄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