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企业文化
東方企業文化
동방기업문화
ORIENTAL ENTERPRISE CULTURE
2013年
7期
113
,共1页
微博%著作权%法律保护
微博%著作權%法律保護
미박%저작권%법률보호
微博作为一种新兴的信息传播平台,其优越性远远高于其它媒介.然而由于微博的匿名性,在“人人皆作家”的微博时代,其为侵权制造了机会,尤其是在著作权领域.本文针对我国尚未完善的网络侵权法律制度,从微博的著作权出发,为我国的法律建设提出浅显的建议,以提高人们对网络著作权的敏感度,从而保护自己在网络时代的合法权益.
微博作為一種新興的信息傳播平檯,其優越性遠遠高于其它媒介.然而由于微博的匿名性,在“人人皆作傢”的微博時代,其為侵權製造瞭機會,尤其是在著作權領域.本文針對我國尚未完善的網絡侵權法律製度,從微博的著作權齣髮,為我國的法律建設提齣淺顯的建議,以提高人們對網絡著作權的敏感度,從而保護自己在網絡時代的閤法權益.
미박작위일충신흥적신식전파평태,기우월성원원고우기타매개.연이유우미박적닉명성,재“인인개작가”적미박시대,기위침권제조료궤회,우기시재저작권영역.본문침대아국상미완선적망락침권법률제도,종미박적저작권출발,위아국적법률건설제출천현적건의,이제고인문대망락저작권적민감도,종이보호자기재망락시대적합법권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