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与法律
科技與法律
과기여법률
SCIENCE TECHNOLOGY AND LAW
2013年
1期
47-51
,共5页
侵犯商业秘密罪%数额犯%重大损失%未遂%出罪机制
侵犯商業祕密罪%數額犯%重大損失%未遂%齣罪機製
침범상업비밀죄%수액범%중대손실%미수%출죄궤제
基于我国“定性+定量”的立法模式以及对经济犯罪以数额犯进行规制的路径依赖,我国侵犯商业秘密罪也采用了数额犯为本罪的立法模式.立法对该罪仅规定了“造成重大损失”量的限制,使得司法实践操作混乱;侵犯商业秘密罪作为数额犯是否存在未遂也是理论争议的问题之一.突破传统的数额犯立法模式,将侵犯商业秘密罪定位为行为犯,并以数额作为出罪机制是解决现实困境的出路.
基于我國“定性+定量”的立法模式以及對經濟犯罪以數額犯進行規製的路徑依賴,我國侵犯商業祕密罪也採用瞭數額犯為本罪的立法模式.立法對該罪僅規定瞭“造成重大損失”量的限製,使得司法實踐操作混亂;侵犯商業祕密罪作為數額犯是否存在未遂也是理論爭議的問題之一.突破傳統的數額犯立法模式,將侵犯商業祕密罪定位為行為犯,併以數額作為齣罪機製是解決現實睏境的齣路.
기우아국“정성+정량”적입법모식이급대경제범죄이수액범진행규제적로경의뢰,아국침범상업비밀죄야채용료수액범위본죄적입법모식.입법대해죄부규정료“조성중대손실”량적한제,사득사법실천조작혼란;침범상업비밀죄작위수액범시부존재미수야시이론쟁의적문제지일.돌파전통적수액범입법모식,장침범상업비밀죄정위위행위범,병이수액작위출죄궤제시해결현실곤경적출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