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
商
상
BUSINESS
2014年
28期
183,155
,共2页
商事主体%商合伙%商法人%中国
商事主體%商閤夥%商法人%中國
상사주체%상합화%상법인%중국
关于商合伙的定位,大陆法系国家一般采用公司法律制度体系化的模式,我国则选择了接近英美法系的商事主体法律制度体系化模式.在现有市场经济体制下,应当坚持将舍伙企业定位为一种与公司相并列的企业组织形式,但是同时也需要为舍伙与公司预留转换空间.我国商法人的类型划分既不同于大陆法系,也有别于英美法系.为解决《公司法》的相关问题,建议以开放性和封闭性作为区别,重新划分公司类型,将有限责任公司并入发起设立产生的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商閤夥的定位,大陸法繫國傢一般採用公司法律製度體繫化的模式,我國則選擇瞭接近英美法繫的商事主體法律製度體繫化模式.在現有市場經濟體製下,應噹堅持將捨夥企業定位為一種與公司相併列的企業組織形式,但是同時也需要為捨夥與公司預留轉換空間.我國商法人的類型劃分既不同于大陸法繫,也有彆于英美法繫.為解決《公司法》的相關問題,建議以開放性和封閉性作為區彆,重新劃分公司類型,將有限責任公司併入髮起設立產生的股份有限公司.
관우상합화적정위,대륙법계국가일반채용공사법률제도체계화적모식,아국칙선택료접근영미법계적상사주체법률제도체계화모식.재현유시장경제체제하,응당견지장사화기업정위위일충여공사상병렬적기업조직형식,단시동시야수요위사화여공사예류전환공간.아국상법인적류형화분기불동우대륙법계,야유별우영미법계.위해결《공사법》적상관문제,건의이개방성화봉폐성작위구별,중신화분공사류형,장유한책임공사병입발기설립산생적고빈유한공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