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南昌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
남창대학학보(인문사회과학판)
JOURNAL OF NANCHANG UNIVERSITY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2014年
6期
91-96
,共6页
影响力交易%对有影响力人员行贿罪%罪名%法条%罪状%法定刑
影響力交易%對有影響力人員行賄罪%罪名%法條%罪狀%法定刑
영향력교역%대유영향력인원행회죄%죄명%법조%죄상%법정형
《反腐败公约》第18条分别从行贿和受贿的角度规定“影响力交易”犯罪.受制于“重受贿、轻行贿”的不对称立法思维,《刑法修正案(七)》增设的第388条之一仅完成第18条第2款的国内法转化任务.基于条约必须履行的国际法准则、贿赂犯罪的对向性与贿赂犯罪罪名完善等理由,应根据《反腐败公约》增设“对有影响力人员行贿罪”,并明确相应的罪名、条文、罪状和法定刑.
《反腐敗公約》第18條分彆從行賄和受賄的角度規定“影響力交易”犯罪.受製于“重受賄、輕行賄”的不對稱立法思維,《刑法脩正案(七)》增設的第388條之一僅完成第18條第2款的國內法轉化任務.基于條約必鬚履行的國際法準則、賄賂犯罪的對嚮性與賄賂犯罪罪名完善等理由,應根據《反腐敗公約》增設“對有影響力人員行賄罪”,併明確相應的罪名、條文、罪狀和法定刑.
《반부패공약》제18조분별종행회화수회적각도규정“영향력교역”범죄.수제우“중수회、경행회”적불대칭입법사유,《형법수정안(칠)》증설적제388조지일부완성제18조제2관적국내법전화임무.기우조약필수리행적국제법준칙、회뢰범죄적대향성여회뢰범죄죄명완선등이유,응근거《반부패공약》증설“대유영향력인원행회죄”,병명학상응적죄명、조문、죄상화법정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