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14年
35期
13-14
,共2页
不动产交易%无权处分%善意取得
不動產交易%無權處分%善意取得
불동산교역%무권처분%선의취득
现实生活中,他人采用伪造、盗用权利证书、身份证明或其他交易文件的手段,并以财产权利人的名义处分已登记不动产的事件时有发生.对此类案件如何认定,无论在法学理论上还是司法实务中,均缺乏清晰合理的判定基准,以致学术探讨或司法裁判多有分歧.本论文以一起真实案例为样本,根据善意取得、无权处分、无权代理、表见代理相关制度,分析关注此案的众多专家学者的各种观点,提出个人见解:即本案不适用善意取得,也不适用表见代理,应在不影响交易安全的前提下,保护所有权人的所有权.
現實生活中,他人採用偽造、盜用權利證書、身份證明或其他交易文件的手段,併以財產權利人的名義處分已登記不動產的事件時有髮生.對此類案件如何認定,無論在法學理論上還是司法實務中,均缺乏清晰閤理的判定基準,以緻學術探討或司法裁判多有分歧.本論文以一起真實案例為樣本,根據善意取得、無權處分、無權代理、錶見代理相關製度,分析關註此案的衆多專傢學者的各種觀點,提齣箇人見解:即本案不適用善意取得,也不適用錶見代理,應在不影響交易安全的前提下,保護所有權人的所有權.
현실생활중,타인채용위조、도용권리증서、신빈증명혹기타교역문건적수단,병이재산권리인적명의처분이등기불동산적사건시유발생.대차류안건여하인정,무론재법학이론상환시사법실무중,균결핍청석합리적판정기준,이치학술탐토혹사법재판다유분기.본논문이일기진실안례위양본,근거선의취득、무권처분、무권대리、표견대리상관제도,분석관주차안적음다전가학자적각충관점,제출개인견해:즉본안불괄용선의취득,야불괄용표견대리,응재불영향교역안전적전제하,보호소유권인적소유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