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学刊
浙江學刊
절강학간
ZHEJIANG ACADEMIC JOURNAL
2015年
1期
148-153
,共6页
社会团体%登记程序%正当程序%利益平衡
社會糰體%登記程序%正噹程序%利益平衡
사회단체%등기정서%정당정서%이익평형
现行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对社会团体的登记设置了过于严格的限制,不利于社会治理的改善.结合正当法律程序和利益平衡理论,社会团体登记程序的功能可以具体化为保障知情权、控制社会风险和降低行政成本,基本程序架构为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和许可并行;成立登记一次性审查;以直接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为原则、以业务主管单位前置审查为例外.
現行的《社會糰體登記管理條例》對社會糰體的登記設置瞭過于嚴格的限製,不利于社會治理的改善.結閤正噹法律程序和利益平衡理論,社會糰體登記程序的功能可以具體化為保障知情權、控製社會風險和降低行政成本,基本程序架構為登記管理機關備案和許可併行;成立登記一次性審查;以直接嚮登記管理機關申請登記為原則、以業務主管單位前置審查為例外.
현행적《사회단체등기관리조례》대사회단체적등기설치료과우엄격적한제,불리우사회치리적개선.결합정당법률정서화이익평형이론,사회단체등기정서적공능가이구체화위보장지정권、공제사회풍험화강저행정성본,기본정서가구위등기관리궤관비안화허가병행;성립등기일차성심사;이직접향등기관리궤관신청등기위원칙、이업무주관단위전치심사위예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