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重慶科技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
중경과기학원학보(사회과학판)
JOURNAL OF CHONGQI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S EDITION)
2014年
11期
51-53,98
,共4页
房屋登记%行政诉讼%原告资格%善意取得
房屋登記%行政訴訟%原告資格%善意取得
방옥등기%행정소송%원고자격%선의취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的“利害关系”,是指法律上的而非事实上的,是直接的而非间接的利害关系.不管是权利人,还是利害关系人,只能就善意第三人之前的房屋登记行为提起行政诉讼.房屋登记的具体行政行为被确认为违法,并不必然被撤销.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榦問題的解釋》第12條規定的“利害關繫”,是指法律上的而非事實上的,是直接的而非間接的利害關繫.不管是權利人,還是利害關繫人,隻能就善意第三人之前的房屋登記行為提起行政訴訟.房屋登記的具體行政行為被確認為違法,併不必然被撤銷.
최고인민법원《관우집행<중화인민공화국행정소송법>약간문제적해석》제12조규정적“리해관계”,시지법률상적이비사실상적,시직접적이비간접적리해관계.불관시권리인,환시리해관계인,지능취선의제삼인지전적방옥등기행위제기행정소송.방옥등기적구체행정행위피학인위위법,병불필연피철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