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重慶科技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
중경과기학원학보(사회과학판)
JOURNAL OF CHONGQI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S EDITION)
2014年
10期
32-34,38
,共4页
知识产权%有效性%可仲裁性
知識產權%有效性%可仲裁性
지식산권%유효성%가중재성
通过对可仲裁性和知识产权有效性的理论研究,认为仲裁解决知识产权有效性争议具有方便、快捷和专业性的优势,而且各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也逐渐放宽了对公共政策的限制,承认知识产权有效性具有可仲裁性,因此,可把知识产权有效性纳入到可仲裁的范围之内.提出我国在协调仲裁制度与行政措施、保障民事私权和公共利益的基础上,也应完善知识产权仲裁制度.
通過對可仲裁性和知識產權有效性的理論研究,認為仲裁解決知識產權有效性爭議具有方便、快捷和專業性的優勢,而且各國的立法和司法實踐也逐漸放寬瞭對公共政策的限製,承認知識產權有效性具有可仲裁性,因此,可把知識產權有效性納入到可仲裁的範圍之內.提齣我國在協調仲裁製度與行政措施、保障民事私權和公共利益的基礎上,也應完善知識產權仲裁製度.
통과대가중재성화지식산권유효성적이론연구,인위중재해결지식산권유효성쟁의구유방편、쾌첩화전업성적우세,이차각국적입법화사법실천야축점방관료대공공정책적한제,승인지식산권유효성구유가중재성,인차,가파지식산권유효성납입도가중재적범위지내.제출아국재협조중재제도여행정조시、보장민사사권화공공이익적기출상,야응완선지식산권중재제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