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博览
法製博覽
법제박람
legality Vision
2015年
5期
250-251
,共2页
共同危险行为%连带责任%免责事由
共同危險行為%連帶責任%免責事由
공동위험행위%련대책임%면책사유
自《侵权责任法》颁布实施以来,共同危险行为首次以立法的形式得以确立。但由于立法的不明确、不具体,而使共同危险行为的有些问题在学界引发了较大的争议,而且,对于一些特殊情况,《侵权责任法》并没有做出规定,法官在审判过程中需要通过衡量各方利益来作出判决。
自《侵權責任法》頒佈實施以來,共同危險行為首次以立法的形式得以確立。但由于立法的不明確、不具體,而使共同危險行為的有些問題在學界引髮瞭較大的爭議,而且,對于一些特殊情況,《侵權責任法》併沒有做齣規定,法官在審判過程中需要通過衡量各方利益來作齣判決。
자《침권책임법》반포실시이래,공동위험행위수차이입법적형식득이학립。단유우입법적불명학、불구체,이사공동위험행위적유사문제재학계인발료교대적쟁의,이차,대우일사특수정황,《침권책임법》병몰유주출규정,법관재심판과정중수요통과형량각방이익래작출판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