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教育学院学报
兵糰教育學院學報
병단교육학원학보
JOURNAL OF BINGTUAN EDUCATION INSTITUTE
2015年
1期
33-38
,共6页
《深圳大学条例》%经济特区法规%高校自主权%效力位阶%现代大学
《深圳大學條例》%經濟特區法規%高校自主權%效力位階%現代大學
《심수대학조례》%경제특구법규%고교자주권%효력위계%현대대학
《深圳大学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为国内首部高校立法即将出台,《条例》的立法主体是深圳市人常委会,作为授权经济特区法规具有高位阶效力,可突破现有行政体制一些限制,厘清政府与高校权力关系,保障高校权利于法有据.但《条例》作为法治手段,在治理教育育人的特殊性上有其局限性,必须要充分认识,保证教育育人本质.
《深圳大學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作為國內首部高校立法即將齣檯,《條例》的立法主體是深圳市人常委會,作為授權經濟特區法規具有高位階效力,可突破現有行政體製一些限製,釐清政府與高校權力關繫,保障高校權利于法有據.但《條例》作為法治手段,在治理教育育人的特殊性上有其跼限性,必鬚要充分認識,保證教育育人本質.
《심수대학조례》(이하간칭《조례》)작위국내수부고교입법즉장출태,《조례》적입법주체시심수시인상위회,작위수권경제특구법규구유고위계효력,가돌파현유행정체제일사한제,전청정부여고교권력관계,보장고교권리우법유거.단《조례》작위법치수단,재치리교육육인적특수성상유기국한성,필수요충분인식,보증교육육인본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