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法律评论
南京大學法律評論
남경대학법률평론
NANJING DAXUE FALV PINGLUN
2015年
1期
155-167
,共13页
制度善后%制度供给%制度实施%制度创新%法治%劳教
製度善後%製度供給%製度實施%製度創新%法治%勞教
제도선후%제도공급%제도실시%제도창신%법치%로교
迄今为止,我国对法律制度废止时的制度善后并没有确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制度流程.废止一项法律制度犹如从制度灌木丛中连根拔除其中的一株灌木,涉及的基本问题有三个:为什么要拔除,这可称为制度供给;如何干净彻底地拔除,这可称为制度实施;是否需要以及如何填补拔除后出现的空白,这可称为制度创新.制度供给的理性建构主要包括确定制度供给的主体、说明制度废止的理由、阐明制度废止的法律依据、明确制度废止的形式等;制度实施包括正向度的制度配套和反向度的制度清理两个部分;法律制度废止后并不必然引发制度创新,如果需要创新,则创新后的制度必须具有合理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迄今為止,我國對法律製度廢止時的製度善後併沒有確定一套科學閤理的製度流程.廢止一項法律製度猶如從製度灌木叢中連根拔除其中的一株灌木,涉及的基本問題有三箇:為什麽要拔除,這可稱為製度供給;如何榦淨徹底地拔除,這可稱為製度實施;是否需要以及如何填補拔除後齣現的空白,這可稱為製度創新.製度供給的理性建構主要包括確定製度供給的主體、說明製度廢止的理由、闡明製度廢止的法律依據、明確製度廢止的形式等;製度實施包括正嚮度的製度配套和反嚮度的製度清理兩箇部分;法律製度廢止後併不必然引髮製度創新,如果需要創新,則創新後的製度必鬚具有閤理性、閤法性和有效性.
흘금위지,아국대법률제도폐지시적제도선후병몰유학정일투과학합리적제도류정.폐지일항법률제도유여종제도관목총중련근발제기중적일주관목,섭급적기본문제유삼개:위십요요발제,저가칭위제도공급;여하간정철저지발제,저가칭위제도실시;시부수요이급여하전보발제후출현적공백,저가칭위제도창신.제도공급적이성건구주요포괄학정제도공급적주체、설명제도폐지적이유、천명제도폐지적법률의거、명학제도폐지적형식등;제도실시포괄정향도적제도배투화반향도적제도청리량개부분;법률제도폐지후병불필연인발제도창신,여과수요창신,칙창신후적제도필수구유합이성、합법성화유효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