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國礦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중국광업대학학보(사회과학판)
JOURNAL OF CHINA UNIVERSITY OF MINING &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S)
2015年
2期
21-26
,共6页
行政赔偿%归责原则%重构
行政賠償%歸責原則%重構
행정배상%귀책원칙%중구
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仍以“违法”为行政赔偿的归责原则,该原则存在着过于单一的缺陷,难以将因疏忽、迟延、未尽合理注意以及事实行为等造成的损害纳入行政赔偿的范围,因此应当重构。其路径有二:或者修改《国家赔偿法》相关条款,以确立“违法兼明显不当”归责原则;或者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通过司法解释对《国家赔偿法》的“违法”条款作扩大解释。
脩改後的《國傢賠償法》仍以“違法”為行政賠償的歸責原則,該原則存在著過于單一的缺陷,難以將因疏忽、遲延、未儘閤理註意以及事實行為等造成的損害納入行政賠償的範圍,因此應噹重構。其路徑有二:或者脩改《國傢賠償法》相關條款,以確立“違法兼明顯不噹”歸責原則;或者脩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行政賠償案件若榦問題的規定》,通過司法解釋對《國傢賠償法》的“違法”條款作擴大解釋。
수개후적《국가배상법》잉이“위법”위행정배상적귀책원칙,해원칙존재착과우단일적결함,난이장인소홀、지연、미진합리주의이급사실행위등조성적손해납입행정배상적범위,인차응당중구。기로경유이:혹자수개《국가배상법》상관조관,이학립“위법겸명현불당”귀책원칙;혹자수개《최고인민법원관우심리행정배상안건약간문제적규정》,통과사법해석대《국가배상법》적“위법”조관작확대해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