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学家
經濟法學傢
경제법학가
2014年
1期
122-128
,共7页
民生金融%法律维度%运作机制%本土化型构
民生金融%法律維度%運作機製%本土化型構
민생금융%법률유도%운작궤제%본토화형구
金融社会化与社会金融化已经成为社会发展的重要趋势,这需要强化金融的社会属性,大力发展民生金融。民生金融具有丰富的法律内涵,其知识谱系至少包括制度驱动机制、制度调适机制、制度评判机制和制度实现机制。金融法要从观念更新与制度变革两个方面对民生金融进行积极回应,并注重制度的本土化型构。
金融社會化與社會金融化已經成為社會髮展的重要趨勢,這需要彊化金融的社會屬性,大力髮展民生金融。民生金融具有豐富的法律內涵,其知識譜繫至少包括製度驅動機製、製度調適機製、製度評判機製和製度實現機製。金融法要從觀唸更新與製度變革兩箇方麵對民生金融進行積極迴應,併註重製度的本土化型構。
금융사회화여사회금융화이경성위사회발전적중요추세,저수요강화금융적사회속성,대력발전민생금융。민생금융구유봉부적법률내함,기지식보계지소포괄제도구동궤제、제도조괄궤제、제도평판궤제화제도실현궤제。금융법요종관념경신여제도변혁량개방면대민생금융진행적겁회응,병주중제도적본토화형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