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法律评论
北大法律評論
북대법률평론
2014年
1期
1-51
,共51页
公司%股东%经营管理困难%解散%买断
公司%股東%經營管理睏難%解散%買斷
공사%고동%경영관리곤난%해산%매단
内容在我国,股东提起强制解散之诉,需满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之要件,但实务中对该要件应如何解释存在争议。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8号———林案采取“行为主义”的方法,将“经营管理困难”解释为经营管理过程中的组织性或者治理性障碍,从而认可法院有权解散处于“盈利状态”的“好公司”———进而引发“好公司”为什么要判决解散的问题。实际上,中国法院的此种裁判逻辑与美国法院的做法接近。司法解散制度旨在终结存在“人合性障碍”的股东关系,司法解散不是目的,而是股东寻求退出公司的手段。成文法赋予少数股东强制解散公司的权力,实质在于赋予其退出公司的谈判筹码。案例实践也表明,无论法院如何判决(公司解散或不解散),仍有存续价值的公司,都会通过买断等变通方式,继续存在。法院是否判决公司解散,与该公司是否居于盈利状态(是否属于“好公司”)没有关系,而与股东之间是否存在不可调和的“人合性障碍”有关。法院是否判决解散公司,不应以公司的盈利状况好坏为主要裁判标准,而应以股东之间的“人合性障碍”为考量基准。破产法与公司法中的有关“强制解散制度”最终形成一种互补的体系,分别重点解决“资合性欠缺”和“人合性欠缺”、“公共违法”的公司之解散。如果理解了司法强制解散制度的本质,则不必过分担心其对社会公众利益会产生实质性损害,而应当修改立法,使司法强制解散制度更加宽容,增加替代性救济方式,节省股东的退出成本。或者,更准确地说,“司法强制解散”可以被“司法强制退出”制度所取代———直接规定,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公司,少数股东可主张由公司或多数股东收购其股权,从而以公平价格退出“令其失望”的“好公司”。
內容在我國,股東提起彊製解散之訴,需滿足“公司經營管理髮生嚴重睏難”之要件,但實務中對該要件應如何解釋存在爭議。最高人民法院指導案例8號———林案採取“行為主義”的方法,將“經營管理睏難”解釋為經營管理過程中的組織性或者治理性障礙,從而認可法院有權解散處于“盈利狀態”的“好公司”———進而引髮“好公司”為什麽要判決解散的問題。實際上,中國法院的此種裁判邏輯與美國法院的做法接近。司法解散製度旨在終結存在“人閤性障礙”的股東關繫,司法解散不是目的,而是股東尋求退齣公司的手段。成文法賦予少數股東彊製解散公司的權力,實質在于賦予其退齣公司的談判籌碼。案例實踐也錶明,無論法院如何判決(公司解散或不解散),仍有存續價值的公司,都會通過買斷等變通方式,繼續存在。法院是否判決公司解散,與該公司是否居于盈利狀態(是否屬于“好公司”)沒有關繫,而與股東之間是否存在不可調和的“人閤性障礙”有關。法院是否判決解散公司,不應以公司的盈利狀況好壞為主要裁判標準,而應以股東之間的“人閤性障礙”為攷量基準。破產法與公司法中的有關“彊製解散製度”最終形成一種互補的體繫,分彆重點解決“資閤性欠缺”和“人閤性欠缺”、“公共違法”的公司之解散。如果理解瞭司法彊製解散製度的本質,則不必過分擔心其對社會公衆利益會產生實質性損害,而應噹脩改立法,使司法彊製解散製度更加寬容,增加替代性救濟方式,節省股東的退齣成本。或者,更準確地說,“司法彊製解散”可以被“司法彊製退齣”製度所取代———直接規定,經營管理髮生嚴重睏難的公司,少數股東可主張由公司或多數股東收購其股權,從而以公平價格退齣“令其失望”的“好公司”。
내용재아국,고동제기강제해산지소,수만족“공사경영관리발생엄중곤난”지요건,단실무중대해요건응여하해석존재쟁의。최고인민법원지도안례8호———림안채취“행위주의”적방법,장“경영관리곤난”해석위경영관리과정중적조직성혹자치이성장애,종이인가법원유권해산처우“영리상태”적“호공사”———진이인발“호공사”위십요요판결해산적문제。실제상,중국법원적차충재판라집여미국법원적주법접근。사법해산제도지재종결존재“인합성장애”적고동관계,사법해산불시목적,이시고동심구퇴출공사적수단。성문법부여소수고동강제해산공사적권력,실질재우부여기퇴출공사적담판주마。안례실천야표명,무론법원여하판결(공사해산혹불해산),잉유존속개치적공사,도회통과매단등변통방식,계속존재。법원시부판결공사해산,여해공사시부거우영리상태(시부속우“호공사”)몰유관계,이여고동지간시부존재불가조화적“인합성장애”유관。법원시부판결해산공사,불응이공사적영리상황호배위주요재판표준,이응이고동지간적“인합성장애”위고량기준。파산법여공사법중적유관“강제해산제도”최종형성일충호보적체계,분별중점해결“자합성흠결”화“인합성흠결”、“공공위법”적공사지해산。여과리해료사법강제해산제도적본질,칙불필과분담심기대사회공음이익회산생실질성손해,이응당수개입법,사사법강제해산제도경가관용,증가체대성구제방식,절성고동적퇴출성본。혹자,경준학지설,“사법강제해산”가이피“사법강제퇴출”제도소취대———직접규정,경영관리발생엄중곤난적공사,소수고동가주장유공사혹다수고동수구기고권,종이이공평개격퇴출“령기실망”적“호공사”。